【教務處公告】檢送本校新修正之學則及其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說明:

一、旨揭條文業奉教育部114年10月29日臺教高(二)字第1140110405號函備查,並登載於本處註冊組網頁/「相關法規」項下,請逕行下載參閱。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為保障經由甄審、甄試入學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不因參與訓練或競賽活動而影響學業表現,得以兼顧訓練與學業,爰增訂相關配套規定。
(二)因應多元化課程型態之發展,明定性質特殊之科目,得採「通過/不通過」之方式辦理學業成績考評。
(三)放寬現行學士班成績退學規定,修正學則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三款,將「累計」學期改為「連續」學期,以更符合教學與學習實況。
(四)為符合法規文意及條文脈絡,部分條文進行條、項、款之目次調整及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