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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12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4點附件二,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修正規定,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轉知本校主計室說明】114年4月28日臺教會(三)字第1144400283A號令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第4點附件2,主要修正「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人事費之兼任計畫主持人、兼任協同計畫主持人及兼任行政助理相關編列基準調整,修正自115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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