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缺數名,隨到隨審
二、業務內容
(一)學院所屬學位學程教務、學務、學程評鑑及教師評鑑相關業務
(二)財務(預算經費預估、財務報表、經費核銷及驗收相關作業等
(三) 總務(含學院空間建置相關事務、財產管理、消防及防災相關事宜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者。(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具學校行政工作、報帳經驗者、公文寫作、簡報撰寫能力尤佳。
(三)電腦文書與運算能力,熟悉OFFICE相關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四)錄取後依勞工安全衛生規定提供體檢報告後,始得正式簽約進用。
四、待遇標準:依本校「專案工作人員待遇支給標準表」敘薪。
五、新進員工得經勞資雙方協商後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合格再予續聘(僱)。
六、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 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 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 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 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 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 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 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意者請將履歷表、自傳等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寄至soc57000@ncku.edu.tw,副本z9304006@email.ncku.edu.tw,並於主旨註明"應徵專案工作人員- 姓名",合適者將於收件一周內通知面談。
二、業務內容
(一)學院所屬學位學程教務、學務、學程評鑑及教師評鑑相關業務
(二)財務(預算經費預估、財務報表、經費核銷及驗收相關作業等
(三) 總務(含學院空間建置相關事務、財產管理、消防及防災相關事宜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者。(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具學校行政工作、報帳經驗者、公文寫作、簡報撰寫能力尤佳。
(三)電腦文書與運算能力,熟悉OFFICE相關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
(四)錄取後依勞工安全衛生規定提供體檢報告後,始得正式簽約進用。
四、待遇標準:依本校「專案工作人員待遇支給標準表」敘薪。
五、新進員工得經勞資雙方協商後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合格再予續聘(僱)。
六、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 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 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 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 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 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 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 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意者請將履歷表、自傳等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寄至soc57000@ncku.edu.tw,副本z9304006@email.ncku.edu.tw,並於主旨註明"應徵專案工作人員- 姓名",合適者將於收件一周內通知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