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公告】檢送經常性用印文件申請印信套印說明及流程1份,請參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下稱「印信換發及繳銷辦法」)第8條規定,機關因業務需要,有印信套印、縮小套印需求,應填具印信套印、縮小套印啟用報備表,以及檢附套印或縮小套印文件樣本向原製發機關申請報備。
二、為簡化單位辦理經常性用印文件作業流程,減少文書往返時間與人力傳送成本,倘屬定期印製、文字格式固定之文件,可採格式化並以「套印」方式完成製作。
三、本校需求單位完成校內簽准程序並齊備印信套印之樣本等相關文件後,本室文書組將依「印信換發及繳銷辦法」規定,函請教育部層轉行政院報請總統府備查。
四、檢送「紙本文件」申請印信套印說明及流程。若欲辦理「數位文件」之套印,應審慎評估相關防偽事宜,敘明執行方式、仿偽、驗證及管控措施,辦理細節請另洽文書組承辦人(校內分機:5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