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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中心轉知】教育部來文為強化學生進入實驗室前之安全意識及操作知能,防範意外災害發生,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及校園環境無虞,請各單位務必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之宣導與訓練。

主旨:教育部來文為強化學生進入實驗室前之安全意識及操作知能,防範意外災害發生,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及校園環境無虞,請各單位務必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之宣導與訓練。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11日臺教資(六)字第1142702927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近期發生數起學校實驗室事故,顯示部分學校在安全管理作業上仍有精進之處,教育部請各大專院校切實重視並強化實驗室安全管理機制,以防範事故再度發生。
三、為維護師生人身安全與校園環境安全,請各單位配合下列事項:
(一)加強師生實驗操作訓練,辦理新進人員安全教育訓練及定期複訓,課程內容應涵蓋實驗室一般安全守則、危害告知、個人防護具使用、緊急應變處置等基本知能。
(二)全面檢視校內各類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建立訓練紀錄機制,並由授課教師或實驗室負責人查核學生是否完成訓練後方可進入實驗室操作。
(三)定期辦理實驗室安全自主管理查核,並應設置專責人員或安全衛生小組,以督導各項安全措施之落實情形。
(四)妥適維護實驗室消防、通風及緊急應變設備定期檢測與保養,確保設備運作正常並符合安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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