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新進校聘及專案工作人員到職日後2週內辦理勞工體檢時,得比照在職人員定期勞工體檢核給半日公假,並溯自114年8月1日生效
主旨:為保障勞工健康權益,建立友善職場環境並降低職業災害及健康風險,新進校聘及專案工作人員到職日後2週內辦理勞工體檢時,得比照在職人員定期勞工體檢核給半日公假,並溯自114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請旨揭人員依以下程序辦理:
一、體檢前:至「網路差假系統/國內、外差假申請作業/國內公假、出差單」申請,假別選擇「公假」,並於事由欄註明「新進人員體檢」。
二、體檢後:至「網路差假系統/國內、外差假申請作業/假單附件補上傳作業」上傳檢查當日收據,以利假單審查作業。
